辦得好|擺地攤被收“攤位費” 留言后全部退回
人民網重慶1月6日電 (胡虹)“我交了200元錢的‘攤位費’,沒過幾天有人來詢問調查情況后,就全部退回來了!苯,有網友通過人民網“領導留言板”反映,城管所管轄范圍內的地攤經營者收取“攤位費”一個月300元,地攤經營者對此有疑問。重慶兩江新區(qū)魚復工業(yè)園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回復,經了解,收取的攤位費實際為占道經營產生大量垃圾的清理維護費,為市場化清掃保潔單位的私自行為,已責令其停止并及時返還已收取的攤位費,并按照相關合同條款對其進行處罰。
人民網“領導留言板”截圖
“國家鼓勵地攤經營,未曾說過要收取攤位費,那么收取攤位費,是否合規(guī)合法?”2021年12月26日,網友在人民網“領導留言板”上給重慶市兩江新區(qū)黨工委書記段成剛留言,對江北區(qū)魚嘴鎮(zhèn)雙溪公租房城管所管轄范圍內的地攤經營者收取“攤位費”,一個月300元,這樣行為提出疑問。
據(jù)留言的網友反映,一名城管人員于12月上旬左右來通知經營者第二天要來收取“攤位費”,該網友讓其提供收取“攤位費”的相關文件,該人員并未出示。并于第二天帶領另一位未穿制服的人員來收取“攤位費”。
該網友表示,城管收取的“攤位費”300元一個月,自己不清楚這個費用都是什么費?“而且這個攤位費太高,有的小攤販可能一天就擺下午2個小時,一月也擺不了30天,一天也賺不了多錢,那這個費用收取,是否合理?”留言的網友提出疑問。但跟收費人員協(xié)商后,自己還是繳納了200元的“攤位費”。
人民網“領導留言板”截圖
針對留言,重慶兩江新區(qū)魚復工業(yè)園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回復,經了解,收取的攤位費實際為占道經營產生大量垃圾的清理維護費,為市場化清掃保潔單位的私自行為,已責令其停止并及時返還已收取的攤位費,并按照相關合同條款對其進行處罰。
同時經核實,雙溪公租房周邊占道經營產生的大量垃圾未規(guī)范處理,污染路面、損壞市政綠化及影響排水管網使用功能。根據(jù)《重慶市市容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管理條例》相關規(guī)定:非主干道兩側臨時占道經營應提出申請,在審批機關規(guī)定的地點和時段內經營,按規(guī)定設置垃圾收容器,保持周圍環(huán)境整潔,繳納臨時占道費。未經批準,擅自占道經營的,責令限期拆除,逾期不拆除的,強制拆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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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人民網重慶1月6日電 (胡虹)“我交了200元錢的‘攤位費’,沒過幾天有人來詢問調查情況后,就全部退回來了!苯,有網友通過人民網“領導留言板”反映,城管所管轄范圍內的地攤經營者收取“攤位費”一個月300元,地攤經營者對此有疑問!